发改委:2020年招投标法治建设及改革进展情况汇总,展望2021年政策形势
2021-02-09

 2020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各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大力加强招标投标法治建设,加快推动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完善,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以下从五大方面,汇总回顾2020年的相关政策:
一是《招标投标法》修订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经国家发改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
送审稿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调国家保护招标投标公平竞争,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招标投标公开透明度,完善招标投标程序规则,加强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同时加强与国际规则衔接,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

二是电子招标投标全面推行有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面临的限制和困难,确保招标投标有序开展,国家发改委第一时间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交易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在各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交易活动的影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完善通信行业招标投标管理平台功能,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推广自动语音方式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对非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一律采用线上办理。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项目采购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行在线投标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有力保障了招标投标活动顺利进行,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

三是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不断深化。
2019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组织开展的全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圆满收关。
各地区、各部门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隐性壁垒,集中修订、废止了2000多件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法规文件,查处纠正了一大批排斥或限制不同所有制企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措施,扎实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水平,规范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优化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四是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
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
为进一步落实投资自主权,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必须招标制度实施过程中实践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 

五是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招标投标政策环境进一步形成。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相关项目招标应合理设置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投标设置限制性门槛,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超出项目需求的资质资格、业绩、奖项、企业规模等要求,不得设置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 
2021年,将进一步加快《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构建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持续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力度,为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更加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制度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